详细介绍
项目背景
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: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,应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。因此在进口和生产新的食品原料茜,需向国家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并获得许可
新食品原料申报资料
(一)申请表;(二)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;(三)安全性评估报告:(四)生产工艺;(五)执行的相关标准(包括安全要求、质量规格、检验方法等);(六)标签及说明书;(七)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:(八)申报委托书(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);(九)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:(十)进口新食品原料出口国(地区)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(地区)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(进口新食品原料);(十一)进口新食品原料生产企业所在国(地区)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(进口新食品原料)。另外还要提供一份未开封的最小包装的样品1份或者原料30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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